隨著國家對科技創新支持力度的不斷加大,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已成為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、享受政策紅利的重要途徑。2018年的認定工作,除了關注常規的研發投入、知識產權、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等方面外,技術轉讓作為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體現形式,其規范性和有效性日益受到評審關注。為此,特就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中涉及技術轉讓環節提出以下工作建議,以期幫助企業更好地準備和完成認定。
一、 深刻理解技術轉讓在認定中的核心價值
在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及工作指引中,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是重要的評審指標之一。技術轉讓是科技成果轉化的直接且有力的證明形式。一份規范、真實、有效的技術轉讓合同及相關證明材料,不僅能直觀體現企業技術的先進性和市場價值,還能證實企業將技術成果推向市場、實現經濟效益的能力,這對于滿足“科技成果轉化年平均數”要求至關重要。企業需摒棄“為認定而轉讓”的短視思維,真正將技術轉讓視為創新價值鏈的關鍵一環。
二、 確保技術轉讓行為的規范性與真實性
- 合同規范:技術轉讓(包括技術許可)必須簽訂書面合同,且合同條款應完整、清晰。合同應明確約定轉讓/許可技術的具體內容、范圍、方式、價款、支付方式、雙方權利義務、知識產權歸屬、保密條款、違約責任等核心要素。建議使用國家科技部推薦的示范文本或在其基礎上進行完善。
- 定價合理:技術轉讓費用應具有合理的商業邏輯和市場公允價值,避免出現明顯偏離行業慣例或技術價值的“一元轉讓”等異常情況,以免引發對交易真實性的質疑。評估報告、第三方定價依據等可作為輔助證明材料。
- 履行確鑿:認定評審不僅看合同,更看重履行證據。企業需妥善保管技術轉讓費銀行到賬憑證、發票、技術資料交付清單、被許可方應用證明(如使用該技術生產的產品、產生的效益說明)等全套證明材料,形成完整的證據鏈。
三、 強化技術轉讓與核心知識產權的關聯
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強調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。技術轉讓的技術應主要來源于企業自身的研發活動,并與企業主要產品(服務)的核心技術緊密相關。建議在準備材料時,清晰地展示被轉讓技術所對應的專利、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證書,闡明該技術在研發項目—知識產權—產品(服務)—技術轉讓這一鏈條中的位置,突出技術的自主性和核心地位。
四、 注重技術轉讓材料的系統化整理與呈現
在提交認定申請材料時,技術轉讓相關材料應系統整理、邏輯清晰:
- 列表說明:制作科技成果轉化情況表,逐一列明每項技術轉讓的成果名稱、轉化形式(技術轉讓或許可)、合同編號、簽訂時間、對應的知識產權、轉化成效簡述等。
- 證據歸檔:按照列表順序,將每項技術轉讓對應的合同、發票、付款憑證、技術資料清單、應用證明等材料有序歸類附后,便于評審專家快速核驗。
- 成效闡述:在專項報告或情況說明中,不僅列出轉讓行為,更應簡要闡述技術轉讓帶來的經濟效益、對行業技術進步的貢獻等,體現轉化的質量。
五、 提前規劃與持續積累
技術轉讓行為的發生和證明材料(尤其是發票、銀行憑證)具有時間性,臨時補簽合同往往難以符合認定年度要求(通常是申報前三個會計年度)。因此,企業必須提前規劃,在日常經營中就有意識地推動成熟技術的轉讓或許可工作,并規范、完整地留存每一過程的文件。將技術轉讓管理納入企業常態化的科技管理工作中,實現持續積累,方能確保在申報時擁有充足、合格的轉化例證。
在2018年及今后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準備中,企業應高度重視技術轉讓這一關鍵環節,以規范、真實、有效的技術交易為基礎,系統性地準備和展示材料,從而切實體現自身強大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和持續創新能力,順利通過認定并實現長遠發展。